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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名农民工爬吊塔讨薪 武冈市人社部门雷霆出击

发布时间:[2017-11-22 15:07 ]  查看次数:


“不给我工钱,我就跳下去!”30日上午10时,武冈市某工地上两名民工为讨薪爬上吊塔,扬言跳塔。武冈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主动出击、快速处理,这起极端讨薪事件较终得到妥善解决。

 

经查,承包方柏某在2017年4月与武冈市某项目部签订了《钢筋班组承包合同书》,因施工需求,柏某招用了唐某、刘某等40名民工进行施工。施工过程中,因柏某的钢筋班组施工进度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,所以项目部与柏某达成协商,项目部在支付清民工工资后将终止与柏某的合约。项目部在支付柏某钢筋班组的工人工资的过程中,因工资支付额协商不一致发生纠纷。因柏某与项目部的纠纷,导致部分工人工资没有发放到位,便出现了工人采取极端方式(爬塔吊)索要工资的情况。

爬吊塔的男子刘某,承包方拖欠其14000元工资;另一名男子唐某,承包方拖欠其7800元工资。因多次讨要工资未果,采取爬吊塔的极端方式。

接到民情热线办电话后,武冈市劳动监察、公安、消防等部门组织精干人员迅速赶赴现场。

在现场,武冈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工程承包方负责人、公安、消防工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,一方面对吊塔上的两人进行劝说,力图稳定情绪;同时向承包方阐述拖欠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,并要求他立即处理薪资问题。

经过2个多小时的细心调解,爬吊塔的工人当场拿到了自己的工资。

 

武冈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劳动者:如果遇到劳资纠纷,一定要冷静处理,讨薪一定要依法依规,切不可采用极端方式,采用极端方式讨薪不仅危害自身安全,还妨碍公共安全、危害公共秩序。